一、申報方式是什么?
1、企業自主評價
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,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“科技型中小企業”評價系統(以下簡稱“評價系統”)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,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,具體填報的指標說明可參考附件3.《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》(國科火字〔2022〕67號)。參評企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則以及《評價辦法》和《工作指引》的有關要求,在線填報信息和提交資料不得涉及國家保密信息,不得弄虛作假,確保準確、真實、合法、有效,不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申報。如有弄虛作假行為,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,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。
最后一批在線提交截止日期:2025年9月30日。
2、實地核查
本年度參評企業如存在以下情況之一,需配合做好實地核查工作:
(1)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;
(2)科技人員占比90%及以上,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;
(3)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、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;
(4)首次參評的企業。
3、審查和公示
園區科技部門對企業填報資料和佐證材料進行在線審核工作,原則上每月完成不少于一批次的企業評價信息審核,對信息完整且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上報,由省級主管部門匯總公示公告。公示通過的企業可取得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,企業可通過平臺查詢入庫登記編號。
二、評價條件有哪些?
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:
1、在中國境內(不包括港、澳、臺地區)注冊的居民企業。
2、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、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、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。
3、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、限制和淘汰類。
4、企業在上一會計年度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、科研嚴重失信行為,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。
5、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,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。具體評價指標打分可參考附件2.《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》(國科發政〔2017〕115號)。
6、符合上述1~4項條件的企業,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,則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:
(1)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;
(2)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;
(3)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;
(4)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。